明星与经纪人之间的恩怨纠葛[33P]


  1黄圣依VS“星辉公司”
  尽管分分合合恩怨难解,但众多艺人中能像黄圣依那样站出来与鼎鼎大名的“星爷”对抗的,却不多见。
  8年的合约只履行了两年就想解除,这表明黄圣依在签约时对合同期的漫长与复杂心理准备不足。据了解,国内经纪公司合同的约期,一般来说,英皇的是10年,海润的是8年,其它影视公司一般为5年。歌手方面,小明星一般5年,大明星则为3年。
  有人猜测黄圣依此举是自我炒作,背后有富豪团撑腰云云;有人怀疑这是经纪方抛出的苦肉计,是用来回应前不久“星女郎”事件的马后炮;更有人估计黄圣依这是在学习西方转会市场,通过这样来达到“另结新欢”的目的……
  这倒也是,自打娱乐圈出现了邓建国和宋祖德这类“人精”后,什么事情不会发生?但黄圣依一直强调经纪公司没有给她应有的关心和尊重,这在诸多艺人与经纪公司的纠纷中倒是一个新说法。
  同情黄圣依的人想,黄圣依帮杂志拍写真是个人行为,这在国外太普通太正常太波普了:人家布兰妮从一个小处女到现在一个大肚妈妈,一举一动都如“楚门的世界”般展现在芸芸众生眼前,现在黄圣依只是拍一些照片让Fans欣赏,有什么大不了的呢?人家王菲一会跟这个男人好,一会儿又跟那个男人爱,她的经纪人除了忙着适应新形势多赚“米”,也别无他言嘛。
  不过,从黄圣依的经纪公司这边来说,他们可能也有自己的委屈:我花大把银子把你捧红了,让你由一个默默无名的小女孩成为家喻户晓的大明星,名和利都有了。就凭这点,偶尔强制你一下,“逼”你一下又有什么错?从另一角度来说,不管你的FANS有多少,你还是我的一件商品,我是一个生意人,我管你有什么玉女的身体、天使的气质或是的什么“人情味”?
  经纪公司不遗余力地捧红艺人,艺人“狼心狗肺”抛弃“奶娘”,经纪公司咽不下这口恶气,强势一点的——雪藏,硬碰硬划不来的——就完全凭“感情”拖一阵。如果连“感情”都没有的,那就好聚好散吧——不过看来并不容易。

  2、倪睿思18万元赎“自由身”
  出道5年才有机会出第一张个人专辑,倪睿思还是乐意把自己称为“新人”。
  倪睿思反省,这张专辑来得这么迟,是因为这些年来主要经历用在了打官司上。
  2000年,倪睿思希望在音乐上有一个大的发展,她的父亲代表她与上海的一家唱片公司签下了5年的合约,“麻烦”也由此开始。
  1个月后,倪睿思参加全国青年歌手电视大奖赛,获得了业余组通俗唱法的冠军,这时国际五大唱片公司找上门来想签她。当倪睿思把合同拿出来给其它唱片公司看时,大家都惊讶于这个合约的不平等,意识到这一点的倪睿思,回到上海后马上要求与唱片公司解约,公司不肯,于是闹上了法庭,官司一打就是3年。
  倪睿思说:“3年中,唱片公司没有给我发一张专辑、找上门来的演出也都被挡了回去,那时的状态非常不好,一度恐惧唱歌。”
  官司最终以“倪睿思败诉,赔偿唱片公司18万”的判决结果收场,已经身心俱疲的倪睿思,把解约看成了“解放”。2004年,倪睿思自己作主,把自己签到新索唱片,之后才有了这张《倪主角》。
  这些年来,倪睿思除了打官司,就是与邓建国合作,拍了电视剧《格格要出嫁》。说到演戏,倪睿思表现出了浓厚的兴趣,称如果有好的剧本,她一定会去演,而且相信公司也会支持自己。
  不过倪睿思现在回头看“格格”,显得十分清醒,她说:“当时演格格的时候,觉得很满意,现在看,感觉还是表演外行,演得很程序化,只是演出格格的‘闹劲’来,缺少人物内心的世界,现在我的生活经历丰富了,也成熟了,如果再接戏,就要接那种表现人物内心世界较多的戏,有点难度的戏。”
  对于唱歌与演戏哪个更重要的提问,倪睿思说,唱歌是自己生命中最重要的。自己对唱歌更有把握一些。

  3、梁洛施VS英皇
  今年4月,英皇去法院状告梁洛施违约,近日梁洛施正式到法院反告“娘家”。
  梁洛施在诉状中称,自己与英皇签约时只有12岁,一切由母亲代办。母女俩只有小学文化程度,不懂英语和法律文件。梁妈妈在经济拮据且未能完全理解的情况下才签下为期10年的合约。2003年她再次代表14岁的梁洛施与英皇签了另一份艺人合约,2006年又签署合约将双方关系延至15年。梁洛施于2006年因感到“雪藏”压力而被迫与英皇签约,全部合约因此无效。诉状中还指出合约中有种种不合情理的条款:包括报告行踪、解约后7年内她仍受合约约束、英皇可因她患病或犯法而随时提前解约等。对于梁洛施反诉一事,英皇发言人表示,事件已交由律师处理,暂时不作回应。
  梁洛施自传出与李泽楷拍拖的消息后便一心脱离英皇。梁洛施的朋友向媒体透露,梁洛施有如此行动除有富豪男友李泽楷撑腰外,还有对抗英皇的两大“杀手锏”———一是她与英皇合约中的不平等条文,二是爆料英皇逼她做“合约外的事情”。
  早在3月份双方还没有正式闹僵时,梁洛施就曾经传话英皇,表明会在法庭上公开英皇要她做合约外的事情,以图英皇会知难而退,她不需要花一分钱就可以解约。不过当时英皇早就料到这一点,所以才率先向法院告其毁约。至于“合约外的事情”是什么,好友称可能是英皇安排艺人陪酒、做陪舞小姐等,不过到底是什么要等梁洛施在法庭上公布。
  而英皇艺人总监霍汶希表示从来没有逼梁洛施做任何事情,所谓“合约外的事情”,那是无稽之谈。据英皇内部人士透露,这次梁洛施“解约事件”让霍汶希最难堪,为此还大病了一场。因为她把梁洛施当女儿来对待,刚出道时梁洛施一些服装和钻戒都是霍汶希私自借给她的,即便是损坏了也没有追究。而当初梁洛施要闹解约,其实霍汶希曾私下设好底线,要是梁洛施结婚嫁人肯定会让她走,可是现在却是从一个公司到另外一个公司,英皇利益受损,那霍汶希也没有办法私下解决了。
  据悉,2004年英皇部署全盘大计,打算以2000万港元力捧已16岁的梁洛施,务求令她在娱圈一击即中。而她亦不负众望,入行5年,2006年便凭电影《伊莎贝拉》当选葡萄牙影后,短短三年间不计广告酬劳便赚近千万。难怪连霍汶希亦大赞梁洛施有潜质,对其退出娱乐圈的决定感到相当可惜。

  4、内地歌手沙宝亮:刚开始也签过一些不靠谱的约
  和公司签5年,最早刚开始也签过一些不靠谱的约,经常是被一些公司愚弄,签完约没多久公司就倒台了,那时候一签是签3年,后来就变成5年了。一个公司如果8年中全力以赴去做一个歌手的话,也不是什么坏事,但如果三天打鱼两天晒网,对艺人来讲就不太公平。曾听说有些歌手签了很多年约,也呆了很多年,而公司不给做,就可惜了。

  5、宝儿成“星”前有2~5年培训期
  宝儿作为唯一在日本受全民关注的韩国女歌手,由于创造的价值已远远超过投入价值,不久前她获得SM的股份,成为公司的理事。
  宝儿在10多岁时,就进入SM公司(韩国最大艺人公司)培训,当时与她一起培训的人几乎有数百名(现在仍然有200多个被韩国人称为“练习生”的准艺人)。在签订正式合同之前,一般有一个为期2-5年的培训期,而且只有少数人才能获得经纪合同

  6、张杰VS上腾公司
  “张杰事件”一爆发,网上出现了很多独家爆料,把矛头直指上腾娱乐总经理陈耀川,甚至有网友爆料称,陈耀川出于私心曾搞砸张杰很多通告。对此,陈耀川笑言,“不可能。只有张杰不来,没有我们搞砸的。”陈耀川表示,“张杰这次‘出逃’是有计划性的,直到招聘会前一天,他都没有说自己有问题,但是第二天人就不见了,第三天就参加了‘快乐男声’。”
  陈耀川直言:“张杰曾拒绝参加了很多型秀的活动,包括之前的春节晚会,他都以不能唱自己的歌曲为由。但其实,大家觉得在春节晚会上唱悲伤的情歌合适吗?”至于网上指责陈耀川对湖南卫视施压,不让张杰参加“快乐男声”,陈耀川更是笑说,“这不是施不施压的问题,他是跟我们有合约的歌手。这件事,不管他单方面怎么想,总要有一个正常的解决程序。之前师洋的解约也是如此,大家好好地分手。”
  上腾娱乐称,张杰获我型我秀总冠军后,与公司签订了《推广艺人演艺代理协议书》,有效期从2004年9月1日到2011年8月31日。协议规定,未经公司许可,张杰不得私自参加包括商业性或非商业性的活动,也不得与其它公司、机构或个人签订经纪合同或其它形式的合作合同。张杰参加“快男”后,上腾发公开信给张杰,并抄送湖南卫视“快男”节目组、天娱传媒有限公司。事发后,张杰曾委托北京

当代律师事务所提出,解除与上腾的代理协议,原因为,张杰参加了40余场商演,仅收到公司支付的几万元人民币,且公司拖欠第二张唱片《再爱我一回》的版税达3万余元。
  上腾表示,在问题没有解决的情况下,2007年5月4日,张杰和天娱签订了演艺经纪合同,于是,公司再次致函张杰,指出他违反协议书的内容,给公司造成了极大的经济损失。

  7、邓超VS东方明珠传媒
  因演出合同纠纷,被老东家东方明珠传媒一纸诉状告上法庭,索赔750万元。但对于此事双方之前均未开口做出任何正面的回应。对于外界不断的传言,东方明珠传媒首次作出回应。东方明珠称他们与邓超的合约中明确规定,约满两年内公司有优先续约权,邓超却频繁违约。现将其告上法庭,并非因他接拍《集结号》,也没依仗什么“霸王条款”制约他。
  据悉,邓超与东方明珠传媒的合作开始于2002年。邓超在合约曾中承诺东方明珠是他唯一的经纪公司,接其它公司的戏要经过东方明珠同意,还明确规定合约期满后两年内东方明珠有优先续约权。东方明珠传媒称,邓超在走红之后开始频繁违约,多次拒绝出演由公司策划制作的电视剧,并在公司未知情时就擅自接受他人为其安排的演艺活动。
  东方明珠传媒称,他们将邓超告上法庭,并非如此前某报所称是因其接拍《集结号》而导致,因为《集结号》的拍摄已经取得了东方明珠的确认。目前,法院正在排档期审理此案。

  8、叶一茜VS欢唱网格公司
  日前超女叶一茜通过博客宣布和黑楠担任执行总裁的欢唱网格公司解除合约。前天,正在福建老家过年的叶一茜透露,欢唱网格至今拖欠自己近50万元的演艺报酬和生活补贴。
  在再三追讨未果的情况下,她只能指望年后通过法律手段讨要这笔钱。
  对昔日的恩师黑楠,叶一茜仍然心存感激:“黑楠老师只是公司的股东之一,不应该把责任都怪到他一个人的头上。”
  去年11月,超女易慧委托律师向欢唱网格发出单方面解除合同通知书,并起诉要求公司支付拖欠的演艺报酬、生活补贴及逾期付款利息。作为易慧的同门师姐,叶一茜坦言自己同样遭遇公司拖欠工钱的问题。“和易慧相比,欢唱网格欠我的钱更多,大概有四五十万元吧。其实当时易慧与公司解约的时候,我还心存幻想,以为可以通过友好协商拿回自己应得的酬劳,可惜事实并非如此。最让我难以接受的是,公司竟然对曾经为我们安排过的一些演出活动拒不承认。”叶一茜表示,希望趁着春节假期好好休息一下,调整自己的心情。节后,她将考虑通过法律手段向欢唱网格追讨拖欠已久的演出费用。
  对于外界将易慧和自己与欢唱网格的解约全部归咎于黑楠,叶一茜澄清道:“当初参加完超女比赛之后,有很多家公司都在和我接触,其中不乏实力雄厚的国际唱片公司。最后之所以签约新成立的欢唱网格,完全是出于对黑楠老师的信任。只可惜这家公司根本没有包装和推广艺人的经验,我们说白了就是牺牲品。黑楠老师只是公司的股东之一,不应该把责任都怪到他一个人的头上。”
  虽然首张个人专辑《爱情十二元素》的市场反响并不尽如人意,甚至签约不到一年便与经纪公司不欢而散,但是叶一茜语气坚定地表示绝对不会放弃唱歌。“现在的歌坛并不景气,朋友们都劝我干脆专心拍戏算了。可我从小就喜欢唱歌,而且曾经有那么好的机会,让我通过超女的平台被大家所熟知。如果仅仅是因为我的一次选择失误就要彻底放弃唱歌的话,真的很不甘心。”叶一茜透露,目前已有多家公司找她商谈签约事宜,但是经历过解约风波之后,她希望这一次能够认真地做出选择。

  9、安七炫最后变成负资产
  一位韩国媒体圈的消息人士说,安七炫之所以没有离开SM,一部分的原因就是平常花费太过巨大,导致最后竟然欠下公司许多钱,合约满的时不能说走就走。
  在韩国一名艺人进入公司前,必须要进行全方位的训练,不过这个过程并不免费。自进入公司那一刻起,艺人的吃住行全部是由公司买单,但所有的花费最后都会算在艺人身上。据韩国业界人士透露,很多经纪公司将营运成本(工作人员、服装、化妆等)都摊给艺人,所以很多艺人即便合约签过10年,到最后都没有钱。

  10、周笔畅500万赎身
  2005年12月周笔畅和天娱传媒正式宣布解约,天娱表示将向周追索赔偿,金额可能高达500万元。
  周笔畅通过某网站公布了一段视频,证实了解约的消息。她说,“这几天发生的事太多太复杂了,我想说的就是我已经和天娱解除了合约。”昨晚天娱传媒给本报传来了一封公开信,信中称,天娱传媒上海办公室于12月28日下午收到了一位周笔畅委托律师发的三份文件,分别是解约通知书、委托书和一张出票人系上海某公司的转账支票。公开信中没有提及这张被认为是解约金的支票的具体数额,只是说天娱不会放弃追究违约赔偿的权利,并将把所得的赔偿金全部用于慈善事业。
  根据“超女”05年与天娱所签的合约,单方解约必须付给天娱500万元的赔偿金。

  11、玛莉亚•凯莉爱情事业捆绑经营
  作为一代传奇歌后,“花蝴蝶”玛莉亚•凯莉的出道方式是把自己的爱情和事业一起押在唱片公司老板身上。1988年,她与新力唱片总裁汤米•莫特雷不但签下一份唱片合约,更签了一纸婚约。随后莫特雷只用10个月就把她打造成炙手可热的超级明星。
  10年后婚姻失败,她才开始面临事业危机。2001年初,她以每张专辑酬劳两千万美元的创纪录天价转投EMI旗下的维京唱片。不过加盟后首部电影《星光闪闪》在一片嘘声中血本无归,为避免继续亏本,EMI支付了2800万违约金提前解约。

  12、橙天娱乐与陈好正式解约
  据报道,陈好在橙天“失宠”的消息,年初就已传开,中间又有范冰冰抢走陈好“靠山”——橙天老板伍克波之类的花边。陈好经纪人郜小姐随后证实,由于合约到期和个人发展考虑,陈好早在去年底就离开橙天了。在此前的报道中,关于陈好离开的原因,大致有三种版本:准备进军电影而橙天暂时不具备独立制作电影的能力;范冰冰将再携手王京花到橙天当一姐;橙天没有兑现原来合约里的承诺。
  在娱乐圈,解约本来是件很正常的事件,为何陈好如此受关注?一方面是由于本身的话题点,另外最近关于橙天、范冰冰的各种传闻,也让事件变得更耐人寻味:陈好和范冰冰会不会互换东家?背后的动机又是什么?动态上,现在范冰冰处于另立门户单干状态,不过有消息称她的公司有橙天的股份;陈好和华谊的谈判,据说也已进入细节上的商谈,华谊给陈好的许诺就是除了电视剧,未来将让她在电影上有更好的表现——这点,倒是符合陈好准备进军电影界而离开橙天的说法。

  13、Rain面临高价转会
  Rain是在2002年出道,其合约在2007年到期,可以推测他合约年限至少8年。而JYP在RAIN红遍世界前,只是一个韩国的小经纪公司,连大型演唱会的策划能力都没有。据韩国媒体猜测,Rain在今年极有可能换新东家,而且其转会身价已达到150亿韩币(相当于1亿多人民币)。
  大部分制作人认为Rain国际化的特征,将有可能改变韩国一些经纪公司的合约模式。2002年起很多韩国中小型经纪公司通过合并成为上市公司,这也给了歌手一些特别的契机,原本小公司的艺人在转向大公司后,其合约的利益分成也将成为参考。

  14、田震:无字的合约
  1984年,田震刚刚19岁,当时还没有什么唱片公司,被幸运发现,由当时的音像出版社录制了专辑,就和现在给报社投稿一样,没什么出版合约,一笔微薄的稿酬了事。随后,她开始随一些歌舞团走穴演出,那年月,电视尚未普及,这样的走穴演出很火,一场的酬劳在几元到十几元之间,一个歌手一天可以走几个场,在当时可算是高收入,同样还是没有任何合约,因此被“穴头”坑钱的情况也屡见不鲜。

  15、蔡依林:平价“卖”身天价赎身
  1998年,蔡依林被经纪人吴大卫、左克蕙夫妇一手发掘并签下“契”,推出首张专辑,以“少男杀手”之势杀入歌坛。正当她一步步迈向小天后之路,2001年第4张专辑《Lucky Number》制作后期,却和吴大卫夫妇爆发合约纠纷,经纪合同要求蔡依林每半年发行一张专辑,使她觉得无法承受,因而和经纪公司关系恶化。随即蔡依林遭到“雪藏”,演艺事业陷入低潮。她说,那时候打开报纸,只要有关她的消息,都是合约的事情,最惨的时候,几乎不敢看报纸。这张“契”给她带来了无限烦恼。

  16、陈晓东:被“契”撞了一下腰
  香港娱乐界的“契”同样经历了多年的变迁,早年的无序到如今的有序,跨越了几十年的时间。挟“香港歌坛巨星声乐师父”戴思聪的爱徒之名,出道初期陈晓东着实火了一阵,当年曾名列香港“四小天王”之首。门下巨星云集的戴思聪,亲自出山签下一纸合约为其当经纪人的,只有陈晓东一人。但不久师徒俩就因为这份“契”反目成仇。戴思聪指责陈晓东违反合约另攀高枝,使了很多卑鄙手段,制造了所谓“七百万风波”。而陈晓东则告诉媒体,自己一贫如洗,戴思聪却把他当成摇钱树。此后,陈晓东把自己转手“卖”给了经纪人梁少英。

  17、神话约满后被封杀
  韩国经纪公司以前普遍对艺人都有体罚现象,例如现在已成为韩国最长寿组合的神话,也曾受到过体罚。神话在和SM约满后,在被封杀的情况下,仍然与原公司断绝关系。据称导致神话6名成员集体出逃另外一种原因,是公司对他们利益分配的不均。绝大部分韩国经纪公司和艺人的分配比例都在8:2或7:3之间,只有少数大牌享有平等对待的权利。
  神话当初离开原公司后,没有钱进行宣传,只能通过与歌迷面对面接触的方式宣传,可见合同对他们的制约程度。

  柴智屏创造了台湾偶像剧的神话,她担当制作人拍摄了《流星花园》,并一手捧红了F4。因为和台湾八大电视台的良好关系,柴智屏担当制作人的电视剧总能获得成功。她被称为台湾的首席经纪人。不过和F4成员言承旭闹僵,一度让柴智屏处于非常被动的地位。
  F4走红之初,经常与柴智屏亲如一家地出现在媒体面前,而她与F4成员言承旭的绯闻也一度传得甚嚣尘上。不过谎言再美丽也有被揭穿的一天,对于新人而言,“契”往往是名副其实的“契”,得不到利益保障,意外走红之后,暴涨的名气和所得不成正比,矛盾便产生了。2002年11月,言承旭向媒体炮轰柴智屏,说自己的一切都被她控制,并指斥她“没人性,吸血鬼”,F4虽然大红大紫,公司不给配专车,出入还得自己搭德士,并经常饿肚子。随即柴智屏出来喊冤,称自己只抽佣三成,而不是传言的六成,还搭出7000万元为F4“装”贵气,有苦难言。并诉苦说:“为了这出戏,我的免疫系统失调得了荨麻疹,脸肿得像猪头,还有肠胃炎、尿道炎,可是没有人会关心我。”她希望言承旭不要因为成名就失去赤子之心。

  19、安琥:惨遭雪藏达三年之久!
  安琥在博客中发表《张惠妹来了,我该离开了》的文章,文中称,他2005年时就与百代唱片签了三年两张唱片的合同,但是事实上两年多过去了,公司只给他出了一张唱片,现在离合同终止日期只有7个多月时间,公司连其第二张唱片的计划都没有。公司不仅不给他出唱片,而且从来没给他接过一次商业演出,而三年来他靠自己的关系做的所有的主持活动的收入,不仅要给经纪公司一份,还要给唱片公司一份,“三年来我交给唱片公司的管理费也应该是个很可观的数字。但是他们拿了我的钱依然不给我做唱片”。

  20、爱戴:被飞乐唱片“忽悠”
  “灵歌天后”爱戴与飞乐唱片解约的消息披露之后,她在接受记者的采访时,坦言自己与公司合作不快,并透露了解约的内幕。其中,飞乐唱片在与爱戴签约的一年半时间里,虽然给她出了一张专辑,但是对专辑的宣传和艺人的推广却没有像公司之前承诺的那样进行。而是在频繁的更换管理阶层之后,爱戴唱片的市场运作和个人的事业发展被一拖再拖。最终,爱戴被激怒,不惜付出7位数的违约金也要提前解约。此次被飞乐唱片“大忽悠”之后,爱戴表示,以后再签公司一定会非常谨慎

  21、萧亚轩VS华纳
  因想寻求更多发展以及希望进际市场,萧亚轩在2005年3月与已拥有张惠妹、孙燕姿的华纳唱片签约,从而促成华纳“天后宫”成形。在2005年签约之初,华纳唱片曾许诺,会让萧亚轩的专辑当年9月上市,但之后七度延期,直到约满,仍未为萧亚轩推出专辑,后来在华纳的再次诚意打动下,2006年10月再度续约,并于同年12月22日发行新专辑《1087》。本以为凭此专辑可重新冲刺,谁料却在专辑正式发行前几天,萧亚轩因拍摄MV扭伤脚,被迫中断宣传,结果专辑销量一般。

  22、周杰伦
  2001年年底,吴宗宪以“经营不善变卖家产”为由,以4亿台币将阿尔发唱片公司80%的股份卖给好乐迪集团,身价不菲的周杰伦成为分量最重的“赠品”。此后师徒二人的关系一度冷落到了低谷。面对师徒不和的传言,擅长作秀的宪哥曾催人泪下地表白:“杰伦是宇宙飞船,我是燃料箱,当他升上天空后,我就静静地飘落在太平洋上,远远地看着他继续在星空发出光芒。”

  23、尚雯婕:霸王合同把她逼急了!
  作为2006 年中国最火的选秀节目“超级女声”的全国总冠军,尚雯婕和天娱签约不到一年的时间之内便提出解约,至于个中原因,真可谓版本颇多,有人猜测,尚雯婕是因为得了冠军之后没有得到与同门师姐李宇春,那样丰厚的经济回报,而心里不平很所致;还有爆料称,这件事是因为天娱与艺人所签约的合同,条条都是霸王条款,所以尚雯婕才选择支付 700万的违约金与之解约 ……总之不管这其中的内幕到底是什么,这些事件都反映出,公司与艺人之间“剪不断,理还乱”的复杂关系。

  亲属关系
  李雪是李冰冰的姐姐,还是李冰冰的经纪人,李冰冰和姐姐李雪本身就是感情很好的姐妹,李雪在是圈内也是鼎鼎有名的美女经纪人。除了李冰冰之外,任泉等其他几个演员也都在这位美女经纪人李雪的旗下。李雪就职于华谊兄弟,如今身为华谊副总的李雪还成立了自己的李雪工作室。李雪曾经以李冰冰的经纪人的身份否定了李冰冰已经结婚的消息。李雪也为李冰冰一步步的奠定了在演艺圈位置。

  作为赵薇的经纪人的陈蓉,同时也是赵薇的嫂子,在赵薇演艺路上的起起伏伏中可谓起到了很重要的作用,但是也许是关心则乱,在处理一些危机事件的时候,也确实应变能力不够。

  众人眼里的那英,往往是她那略带沙哑,比较奔放,极具穿透力的独特歌喉,却不知或很少有人知道那英在歌声之外的背后,在她成为今天歌坛大姐大的演艺路上,有多少曲折而又动人的故事和经历,还有姐姐那辛为那英的成功之路付出了多少努力和心血。如果说,姐俩儿在各自的领域撑起了半边天,那么合起来就是一片丰富和谐而又多姿多彩的天空

  2006年1月1日,章子怡亲大哥,也是她内地经纪人的章子男在北京京都信苑酒店举行结婚庆典,章子怡放下手头拍摄工作,早早地来到婚礼现场,她心情激动得几乎落泪,坦言:“比我获什么奖,得什么提名都令我开心

  范涛作为范冰冰的父亲曾经担任过一段时间的范冰冰的经纪人,但是在处理范冰冰“涉黄”传闻时,虽然亲自出面挡驾,但是还是没有遏制传闻的传播,另外范冰冰现在也自组工作室了,所以范涛现已不再担任范冰冰的经纪人。

  孙洪波作为孙悦的哥哥,在孙悦的成名曲《祝你平安》的MV拍摄中,拿出自己结婚的4万元做了拍摄的费用,而且还在孙悦前经纪人被害之后,毅然担任起了孙悦的经纪人,孙悦也专门做了一首单曲《兄妹》,由二人来演唱,浓浓的兄妹之情溢于言表!

  夫妻恋人关系
  2002年钟镇涛宣布破产,此时他与章小蕙的婚姻也彻底破裂,范姜便是以助手身份出现在这个危难关头,如今已与钟镇涛结婚并于今年8月产下一女。范姜比钟镇涛小20岁,钟镇涛对她满怀的感激可能多过爱情,他曾说要感谢范姜陪他度过人生中那段最艰难的时光。

  《粉红女郎》中的“男人婆”张延突然嫁给了她的香港经纪人张锦程,成为圈中一段佳话。张锦程演过不少港产片,并不是单纯的幕后经纪,他还在香港担任主持工作,1996年与张延一起担任香港无线电视台某节目的主持人时,两人成为朋友,之后张锦程便一直帮张延处理香港方面的演出经纪。两人在工作中擦出火花,最终共结连理。与张锦程相识后,张延的事业也大有进展。说到这个名气大过自己的老婆,张锦程这样说:“我是她的经纪人,她越有名证明我功劳越大啊。”
  商家联盟排行榜 👍